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正式批复我会,同意在我会设立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庭。该仲裁庭作为沈阳仲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和《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、《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》的相关规定,公正、合法、及时的为有关当事人解决各类涉外经济贸易纠纷,为辽沈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。
仲裁作为诉讼之外的争议解决途径,已经成为我国市场主体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法之一。沈阳市贸促会一直致力于通过仲裁与调解,努力帮助国内外经济主体化解纠纷、促进合作、求得共赢。沈阳仲裁委员会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庭在沈阳市贸促会的设立,使辽沈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事涉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各种市场主体,增加了一个解决纠纷与争议,共创和谐经济环境的崭新平台;也让沈阳市贸促会有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法律服务的机会。我们将以公正、高效、独立、保密和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原则,提高仲裁工作水平,确保仲裁服务质量,打造仲裁品牌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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